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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于傑 通訊員張帆)昨天豐臺檢察院披露,李某、錢某二人涉嫌在豐臺區等地假裝乘坐“黑出租”,乘機持刀對司機實施搶劫,二人因涉嫌搶劫罪被批准逮捕。
檢方指控,2011年1月12日至1月16日,李某夥同錢某先後多次在豐臺區、大興區等地佯裝乘坐“黑出租”,待上車後伺機對司機實施搶劫,劫取事主王某、陳某等人現金1700餘元和手機等財物。
檢察官發現,李某和錢某的作案時間都是在夜間22時許至次日凌晨時段,並專以路邊拉活兒的“黑出租”作爲下手目標。上車後李某坐在副駕駛座上,錢某則坐在司機後方的位置。兩人將司機指引到僻靜處,見時機成熟,李某便使眼色給錢某,錢某拿出事先準備好的水果刀,趁司機不備把刀架在司機的脖子上威脅司機,李某則在一旁拿走司機身上和周圍的財物。
據李某供述,之所以選擇這樣的作案方式,因爲黑出租屬於違規經營,出租車司機往往爲了掙錢忽略安全因素,黑出租車沒有將駕駛室和乘客區隔離開的護欄,他們採取突然襲擊的方法很容易逼迫司機就範,加上夜間城鄉接合部較爲偏僻,作案不易引起他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