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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大連7月5日電記者傅興宇今天在全國貫徹實施防震減災法座談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路甬祥要求進一步貫徹實施好防震減災法。
由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和中國地震局聯合舉辦的全國貫徹實施防震減災法座談會5日在遼寧省大連市召開。來自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和地震局的有關領導參加會議,交流各地在開展防震減災立法、執法和法律實施監督等方面的做法和經驗。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於1997年制定、2008年進行了修訂。路甬祥在講話中說,防震減災法自1997年頒佈實施以來,對防禦和減輕地震災害,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路甬祥對進一步貫徹實施好防震減災法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要廣泛、深入地開展貫徹防震減災法宣傳,進一步提高全社會對防震減災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和防震減災意識。要將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規定內容,宣傳落實到社會的方方面面,提高全社會的防震減災意識,形成社會組織和個人依法參與防震減災活動的良好氛圍。
二要加大法律的執行力度。全面貫徹實施防震減災法,需要各部門依法辦事,嚴格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強防震減災行政執法,完善行政監督的體制和機制。
三要堅持預防爲主,防禦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要依靠科技進步,紮實做好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完善羣測羣防體系。切實提高城鄉建築物抗震能力,加強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監管。健全完善地震應急指揮體系,增強地震應急預案及相關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加強地震災害救援力量建設,因地制宜更多地設置應急避難場所,完善應急物資儲備保障體系。
四要加強對防震減災法實施情況的監督。各級人大常委會應當經常和有重點地對本行政區域內防震減災法及相關地方性法規實施情況開展調研,廣泛聽取意見,寓監督於調研之中,必要時專門組織開展執法檢查,通過檢查,發現存在的問題並提出可行的建議,督促整改工作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