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此次重點針對尚未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沒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工資集體協議已到期需要續簽或重籤的非公企業而採取的工資集體協商要約,以推進轄區非公企業進行工資集體協商,促進企業建立和諧勞動關係,使職工從中受益。“要約行動”中,新港街道將根據企業的不同規模和不同經營狀況,採取靈活多樣的要約形式和協商方法與65家非公企業簽訂工資集體協商協議書。(記者張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