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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深圳7月7日電 (胡謀、劉雲鵬)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建設廉潔城市的決定》昨日獲深圳市委常委會議原則通過,爲深圳建設廉潔城市規劃“路線圖”。根據《決定》,深圳未來將從六個方面着力,加快建設與深圳經濟特區地位和作用相適應的廉潔城市。
第一,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這是建設廉潔城市的重要組成部分。第二,加強反腐倡廉法治建設,這是治理腐敗,建設廉潔城市的重要保障。第三,加強社會領域反腐倡廉建設。社會組織、新經濟組織等社會領域,是反腐倡廉的重要力量,也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點。第四,加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第五,加強社會道德建設。社會道德屬基礎秩序範疇,是廉潔城市各項制度能否實施的前提。第六,加強廉潔文化建設,這是建設廉潔城市的重要內容。
《決定》提出,要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爲主線,以黨員領導幹部和黨政機關、司法機關爲重點,大力加強反腐倡廉法治建設、社會領域反腐倡廉建設、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社會道德建設、廉潔文化建設,經過不懈努力,使腐敗現象得到全面遏制,廉潔程度顯著提升,成爲與深圳經濟特區地位和作用相適應的廉潔城市。
據悉,該《決定》發佈後,深圳市紀委還將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提出具體的落實措施,明確責任單位和工作進度,紮實推進深圳建設廉潔城市的各項工作。
2010年11月,在認真總結了深圳市反腐倡廉的經驗和教訓之後,深圳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設廉潔城市的戰略目標,並列入深圳市“十二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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