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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是國際泳聯世界錦標賽五個比賽項目中小項最多的賽事,共將產生40枚金牌,40個小項分別是:
男女50米自由泳、男女100米自由泳、男女200米自由泳、男女400米自由泳、男女800米自由泳、男女1500米自由泳、男女50米仰泳、男女100米仰泳、男女200米仰泳、男女50米蛙泳、男女100米蛙泳、男女200米蛙泳、男女50米蝶泳、男女100米蝶泳、男女200米蝶泳、男女200米個人混合泳、男女400米個人混合泳、男女4×10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4×20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4×100米混合泳接力。
競技游泳包括四種泳姿——自由泳、仰泳、蛙泳和蝶泳。在個人混合泳比賽時,運動員必須在比賽過程中分別使用四種不同的泳姿遊相同的距離,順序依次是蝶泳、仰泳、蛙泳和自由泳。而在4×100米混合泳接力項目中,四名運動員的順序是仰泳、蛙泳、蝶泳和自由泳。
關於接力項目交接棒的規則:從出發的運動員雙腳離開出發臺到上一棒的運動員到達觸壁之間,歐米茄計時設備的電子誤差設定爲0.03秒,因此,當運動員的交接棒時間在-0.03秒以內,不算犯規。此外,從預賽到決賽,所有接力項目都允許替換隊員,但至少在每場比賽開始前一小時上報運動員名單。這讓主力隊員在接力項目決賽前有機會休息。
關於出發規則:如果在“出發信號”發出前發現運動員搶碼犯規,則不再發“出發信號”,取消搶碼犯規運動員的比賽資格後,再次組織出發。如果在“出發信號”發出之後發現運動員搶碼犯規,應繼續比賽,在該組比賽結束後取消犯規運動員的錄取資格。
關於潛泳:在整個比賽過程中,運動員身體的一部分必須一直保持在水面以上,仰泳、蝶泳、自由泳運動員在出發和每次轉身後可以在水下游15米,蛙泳運動員從第二個動作開始就必須將身體的一部分露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