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他對老闆不滿,因爲老闆是個瘸子,個子小,卻賺大錢;他三次放火燒廠,因爲他要老闆爲這“不公”埋單。偏執的個性讓他最終受到法律的制裁。經浙江省台州市黃巖區檢察院提起公訴,6月27日,黃巖區法院以縱火罪判處黃林有期徒刑四年。
作出瘋狂的決定
黃林是模具廠的一名小工,每月工資3000元左右。簡單乏味的工作讓他產生不少抱怨:老闆每天開好車,坐辦公室,人都看不到,賺錢這麼容易,我每天辛辛苦苦幹活,卻賺不到多少錢,這不公平。每當聽到黃林的牢騷話,同事們都一笑置之。
今年1月7日,上夜班的黃林作出一個瘋狂決定,他要把廠子燒一下來嚇唬嚇唬老闆,發泄他心中的不滿。當晚7時左右,黃林出去買了一個打火機。回到車間,看到只有同事楊健在,便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了他。楊健聽了嚇一跳,推託說不敢。“有什麼好怕的,你幫我看一下,沒人看見就好。”楊健同意幫忙望風。
黃林向楊健要了一支菸出去了。他選擇在變壓器和倉庫之間點火,但是香菸掉在變壓器的空心樓板上沒有着火。心有不甘的黃林回車間再向楊健要了支菸,這次扔在一堆尼龍紙上,結果還是滅了。回到車間的黃林有些失望。過了一會兒,黃林從地上撿起一根塑料棒又出去了。這次他將點燃的塑料棒朝堆放着木板、紙板的牆角扔去。回到宿舍的黃林特地打電話向楊健詢問有沒有着火,楊健稱,火已經着起來,火勢挺大,十幾個人正在滅火。
一條短信引警覺
但一場大火併沒有釋放黃林心中的不滿,他覺得要繼續嚇唬老闆。幾天後,黃林買了一張手機卡,向老闆娘發短信,要100萬元,否則將燒了整個廠。見沒有迴應,黃林通過深夜打電話、發短信的方式繼續騷擾。
短信的內容引起了老闆的警覺,原本以爲大火是一次意外,但在收到一條條恐嚇短信後,他判斷有人故意放火,於是向公安機關報了案。經過公安機關的偵查,目標鎖定黃林。經訊問,黃林承認了所有事實。
仇富心理應化解
現年28歲的黃林是黃岩本地人,身材高大,16歲初中輟學後便一直在做模具。說起放火的原因,黃林毫無避諱地說:“我對老闆這麼有錢一直不滿,就想放火嚇唬他。”黃林交代說,老闆是個瘸子,個子又小,坐在車裏人都看不到,他眼中的老闆是個無能的人,看到他這麼有錢,自己卻賺不到錢,心裏不平衡。
同事餘某回憶說,當晚火勢很大,着火點離成品倉庫只有一牆之隔,幸虧救火及時,否則整個廠區着火,後果不堪設想。
老闆娘孫某稱,黃林惡意騷擾期間,曾接通過他的一個電話,也曾坦率地告訴他,如果在廠裏受到不公正待遇,可以來找她說。但是,電話那頭黃林沒有出聲,掛斷電話後依然固執地堅持自己的想法和做法。
檢察官指出,本案中的被告人黃林,將自己生活的辛苦、鬱悶、煩躁轉嫁到對老闆財富的嫉恨上來,甚至將財富擁有的多少和身材的高大與否畫等號,這是十分可笑的。對於仇富心理,關鍵看你如何理解、化解它,有些人能藉此激勵自己,定下目標,好好努力,獲得成功;有些人則悲鳴社會不公,暗自消沉,甚至違法犯罪。 檢察日報 (陳靜 鄭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