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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貴陽兩級法院在環保審判專業化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您認爲成績取得的關鍵是什麼?
趙軍:成績的取得有多種因素,我首先感謝環保兩庭法官的努力,感謝他們的開拓創新精神。但這裏,我想特別說明與感謝的是,沒有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省高院、市委領導的支持,貴陽環保審判專業化不可能走到今天。
首先,正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萬鄂湘的提議,使貴陽環保兩庭的創建提上日程;去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來貴陽考察時指出,貴陽環保兩庭是能動司法的產物,是爲大局服務的產物,是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的產物。兩庭創建之初,省、市在編制、經費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和特別保障,使得兩庭能在68天內成立。兩庭投入運轉後,省高院和市委一直非常支持其工作,尤其是市委書記李軍,對環保兩庭的工作高度關注,對環保兩庭審理的有影響案件的細節都非常清楚。這樣的領導,是鼓舞我們前進的動力,是我們克服困難的堅強後盾。
記者:貴陽環保審判專業化是否有特別的需要?我瞭解到您在此方面傾注了大量精力,爲什麼?
趙軍:我認爲,全國都有特別的需要。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到今天,生態危機日趨嚴重,所以胡錦濤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提出了“建設生態文明”的重大決策部署。我們貴陽具有得天獨厚的生態環境,山水神奇,但貴陽又屬於典型的喀斯特地區,生態環境十分脆弱。貴陽環保兩庭就是在“兩湖一庫”(紅楓湖、百花湖到阿哈水庫)遭受嚴重污染,危及貴陽居民飲水安全的大背景下成立的,其目的就是要充分發揮司法的功能,解決環境污染因行政區劃不同而難以治理的問題,將建設生態文明城市的任務納入法治化軌道。
至於我本人,沒有什麼功勞。領導這麼支持,社會這麼關注,我多投入一些精力,也是理所當然。環境保護涉及社會穩定和民衆福祉,牽涉千家萬戶和子孫後代,關乎現實與未來,爲什麼不去幹?有什麼理由不努力去幹?
記者:當前環保訴訟面臨的問題是案件少,法院無案可辦的問題依然突出,貴陽環保兩庭爲什麼有這麼多案件?
趙軍:貴陽環境案件數量較多,當然與我們對環保兩庭的宣傳、提高有關機構和公民責任意識、環保意識有關。但是環境案件少,並不等於污染少,更不等於法院無所作爲。環保審判的天然使命是要依法預防和杜絕污染,改善生態環境,其性質的特殊性決定了不能僅以案件多少來衡量成效,打官司不是終極目的,預防化解環境矛盾纔是全社會的共同目標。所以,我們在環保審判上不侷限於訴訟內,而是全方位延伸司法服務,訴前介入、訴後跟蹤,充分發揮法律建議書的功能,以求最大限度上減少污染。
記者:在環保審判上你們有什麼新的思路?
趙軍:一、在完善已經出臺的相關制度的前提下,強化司法能動干預,力爭從源頭上遏制環境污染。在法律框架內,擬進行三方面突破:1.與環保行政部門、環保公益組織聯繫,建立環境污染信息投訴共享平臺,一旦這些部門接到污染投訴,將及時與環保法庭聯繫,由環保法庭向污染者發出法律意見書,告知其污染環境的嚴重後果以及一旦發生環境訴訟,企業本身及直接責任人可能會承擔的法律責任;如果該污染者仍不及時進行整改,環保法庭將向相關部門發出法律意見書,建議停止對該污染企業供電、供水、停止貸款、降低信用等級等,從遏制污染企業生產規模的角度減輕、減緩污染。2.對於一些明確存在污染,暫時無人告訴、尚未形成訴訟案件的情況,環保法庭將對負有行政管理職責的部門發出法律意見。3.對於一些緊急污染情況,環保法庭將嘗試發出禁制令或先予執行等方式,在訴訟前及時制止污染擴大,儘量減少污染行爲對環境的破壞。二、進一步推進環保案件集中專屬管轄工作,提出全省環保案件由環保法庭負責審理的建議。三、加強環保審判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環保審判人員素質,保證審判人員的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