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96706熱線消息(記者 李文鵬 通訊員 宋成鬆 齊棟) 因涉嫌犯盜竊罪被取保候審的王萌萌(化名,女),膽子可不是一般地大,到派出所打聽案件處理情況時,趁辦公室內沒人,將辦公桌櫃子裏裝有1700元現金的錢包盜走。
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7月10日7時許,被告人王萌萌來到濟南市天橋區某宿舍103室,砸碎廚房窗戶玻璃進入室內,將一臺價值1200元的組裝筆記本電腦盜走,隨後銷贓。
當日,公安機關將被告人王萌萌抓獲歸案,后王萌萌被取保候審。2010年7月22日15時許,被告人王萌萌到某派出所打聽案件處理情況時,發現一辦公室沒人,就溜進去將辦公桌櫃子打開,將裏面裝有1700元現金的錢包盜走。被告人王萌萌作案後,將盜得的錢包藏在派出所三樓走廊沙發的墊子下。
民警發現錢包被盜後,將被告人王萌萌抓獲。
被告人王萌萌盜竊作案2次,盜竊財物總價值2900元。法院審理後認爲,被告人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被告人王萌萌犯罪時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系未成年人,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當庭自願認罪,案發後贓款、贓物已全部追回,對其依法應從輕處罰。
法院認爲,被告人王萌萌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觀原因系平時不學法,法律意識淡薄,客觀原因系家庭疏於教育、管理,導致被告人王萌萌以身試法,走上犯罪道路,最終依法判處王萌萌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