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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化培養一名全科醫生需要8年時間。爲解決培養週期較長與當前基層急需之間的矛盾,指導意見提出,對符合條件的基層在崗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按需進行1到2年的轉崗培訓。
指導意見提出,嚴格執行城市醫院醫生在晉升主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職稱前到基層累計服務1年的規定。要制定管理辦法,支持醫院醫生(包括退休醫生)採取多種方式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含私人診所等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機構)提供服務,並可獲得合理報酬。
指導意見提出,要改革全科醫生執業方式,引導全科醫生以多種方式執業。取得執業資格的全科醫生一般註冊1個執業地點,也可以根據需要多點註冊執業。全科醫生可以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醫院)全職或兼職工作,也可以獨立開辦個體診所或與他人聯合開辦合夥制診所。鼓勵組建由全科醫生和社區護士、公共衛生醫生或鄉村醫生等人員組成的全科醫生團隊,劃片爲居民提供服務。
根據指導意見,要逐步建立基層首診和分級醫療管理制度,明確各級醫院出入院標準和雙向轉診機制。在有條件的地區先行開展全科醫生首診試點並逐步推行。
本組稿件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