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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7月8日電根據安排,在全國人大常委會6月30日批准2010年中央決算報告之後,中央各部門要向社會公開2010年度“三公”經費決算數和2011年“三公”經費預算。一週時間過去了,除個別部門外,絕大多數中央部門至今仍“按兵不動”。
近年來,“三公”經費被肆意揮霍的現象時有發生,公費出國旅遊、公車私用和公款吃喝問題日益突出。僅在今年,就出現了廣東中石化天價購茅臺、安徽電力爲幹部配私車、上海盧灣區紅十字會高額餐費等一系列事件,深深刺痛了社會公衆的神經。全面公開“三公”費用的使用情況,早已是社會普遍的呼聲。
公開“三公”經費,是各級部門的義務和責任。2008年起實施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明確規定,財政預算、決算報告等政府信息應重點公開。近年來,中央和地方政府預算公開加快推進,但離條例規定還有明顯差距,特別是羣衆高度關注的“三公”經費支出情況,仍然是千呼萬喚卻難覓蹤影。
亮出“三公”經費如此費勁,有財政收支分類不完善的因素,統計覈算起來有一定難度,但這只是個技術問題,不能成爲阻礙“三公”經費公開的理由。實際上,對於公開“三公”經費,各級部門之所以不積極、不主動,主要是怕公開後受到輿論質疑,企圖拖一天是一天,甚至打算不了了之。應該看到的是,預決算公開已是大勢所趨,推三阻四或者拖拖拉拉,那隻能會引發更多的質疑和批評。
當然,只是寄望於各級部門的自覺是不夠的。在推動“三公”經費公開方面,我們需要進一步加強行政法規的執行力度,對於拒絕或者拖延信息公開的要堅決讓其付出代價。同時,也要從制度設計等層面進行考量,讓各級部門沒有辦法推三阻四、拖拖拉拉。這,既考驗決心,也考驗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