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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民政部起草的《中國慈善事業發展指導綱要(2011-2015年)》(徵求意見稿),於8日面對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稿提出,“十二五”期間,我國將建立完善慈善事業監管體系,推動形成法律監督、行政監管、輿論監督、公衆監督、行業自律相結合的慈善監督管理機制。
爲進一步加快慈善事業發展,爲“十二五”期間各地開展慈善工作提供指導,民政部起草了《中國慈善事業發展指導綱要(2011-2015年)》(徵求意見稿)。
意見稿指出,“十二五”期間,我國慈善事業發展將遵循依法推進、平等自願、公開透明、鼓勵創新四條原則,完成建立完善慈善事業法規政策體系、促進慈善組織發展、建立完善慈善事業監管體系等六項任務。
意見稿提出,推行慈善信息公開透明制度,完善捐贈款物使用的追蹤、反饋和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慈善行業信息統計制度,完善慈善公益信息統計平臺,及時發佈慈善數據,定期發佈慈善事業發展報告。
此外,鼓勵開展慈善公開日(周)、利用互聯網動態披露捐贈信息、捐贈人蔘與項目活動、聘請社會監督員、設立重大慈善項目巡視員等監督方式,提高監督的及時性與效率,更好地落實捐贈人、受益人、社會公衆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推動形成法律監督、行政監管、輿論監督、公衆監督、行業自律相結合的慈善監督管理機制,努力營造慈善事業監督有力、規範有序、健康發展的良好環境。
爲保證《綱要》的科學性和指導性,民政部8日起面向社會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爲7月13日24時。意見可在民政部網站“留言諮詢”、“民政論壇”欄目中提出,或直接發送郵件至wp@mca.gov.cn。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