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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7月8日電爲進一步加快慈善事業發展,爲“十二五”期間各地開展慈善工作提供指導,民政部起草了《中國慈善事業發展指導綱要(2011-2015年)》(徵求意見稿),8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意見稿認爲,我國慈善事業仍處於起步發展階段,慈善捐贈總量與人均捐贈數量仍相對較少,慈善法規政策與慈善事業發展要求仍不相適應,慈善組織自身能力與承擔的社會責任仍不相適應,慈善事業專業人才與慈善組織發展需求仍不相適應。
意見稿指出,“十二五”期間,我國慈善事業發展將遵循依法推進、平等自願、公開透明、鼓勵創新四條原則。到2015年,基本形成制度完善、作用顯著、管理規範、健康有序的慈善事業發展格局。慈善事業在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推動社會文明進步方面的作用明顯增強。推動慈善事業逐步與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一致、與人民羣衆要求相適應。
意見稿還提出了建立完善慈善事業法規政策體系,促進慈善組織發展,加強慈善人才和志願者隊伍建設,不斷拓展慈善資源,建立完善慈善事業監管體系,加強慈善文化建設等六項加快發展慈善事業發展的任務。
“十二五”推進慈善信息公開透明
“十一五”時期我國慈善事業發展取得重大進展,具有中國特色的慈善事業發展格局初步形成。《慈善事業法(草案)》經過多次討論修改,已納入國家立法計劃。
“十二五”期間將推動出臺慈善事業法、社會募捐管理條例、志願服務條例等法規,推進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條例、基金會管理條例等法規的修訂與實施,鼓勵地方出臺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法規政策。
“十二五”將推行慈善信息公開透明制度,完善捐贈款物使用的追蹤、反饋和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慈善行業信息統計制度,及時發佈慈善數據,定期發佈慈善事業發展報告。建立和完善以慈善業務年審爲主要手段的監管制度,重點加強對信息披露、財務報表和重大活動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