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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南昌7月8日電(記者李興文)江西省紀委8日證實,江西農業大學副校長廖爲明因酒後駕駛交通肇事違紀問題被開除黨籍。
今年3月5日下午3時15分許,江西農業大學副校長廖爲明駕駛私人小車在南昌市市區沿廬山中大道由南往北行駛至江西財經大學西門口時,與前方同向行駛的一輛正停車下客的公交大客車發生碰撞後衝入路邊人羣,造成2人死亡,4人受傷。經鑑定,廖爲明血液酒精含量爲34mg/100ml,屬酒後駕駛。公安部門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對廖爲明予以刑事拘留。
事後,江西省紀委對廖爲明交通肇事違紀問題進行立案調查,調查認爲他的行爲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有其他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爲,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經江西省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江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廖爲明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司法機關正依法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