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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瀋陽7月8日專電(記者範春生)允許投資人以海域使用權作價出資,作爲新創企業或已辦企業的註冊資本。這是近日出臺的《遼寧省海域使用權出資登記管理辦法(試行)》中作出的規定。
據遼寧省政府有關人士介紹,按《遼寧省海域使用權出資登記管理辦法(試行)》,在遼寧全省範圍內凡取得海域使用權證書的投資人,均可在公司設立或者增資擴股時作價出資。目前國家明確的出資方式僅有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允許以海域使用權作價出資,是一項重要的制度創新。
《遼寧省海域使用權出資登記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用作出資的海域使用權應當權屬清晰、無爭議,依法可以轉讓。擬用海域使用權實際出資的投資人,向工商部門申請企業工商變更登記前,應先持有關證明文件到海洋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海域使用權變更手續。公司設立時,投資人以海域使用權作價出資金額和其他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金額之和,最高可達被投資公司註冊資本的70%;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沒有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