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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全國自動扶梯的使用單位立即停止使用北京地鐵4號線事故中發生故障的奧的斯品牌513MPE型電梯。事實上,早在去年12月,深圳地鐵一號線國貿站同樣發生了一起類似的事故,導致25名乘客受傷,罪魁禍首也是由奧的斯公司生產的同一型號513MPE型電梯。如此重大安全隱患早已顯露無遺,爲何奧的斯電梯事故還是接連發生?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處長張平中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就目前北京地鐵事故調查公佈的原因看,與深圳發生事故的原因很相似。”當時的檢驗結果很明確,“該款產品的設計存在安全隱患”。
深圳地鐵集團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在深圳地鐵一號線扶梯事故發生之後,深圳地鐵集團要求奧的斯公司更換存在缺陷的扶梯主機,採用全新的、更有安全保障的緊固方式。“目前深圳地鐵所有電梯和新開地鐵線路均已不再採用螺栓式固定方式”。
奧的斯公司公共關係部有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當時對深圳的地鐵扶梯確實更換了螺栓,但“原因與深圳有關部門的說法有所出入”,不是“設計問題”,僅是“爲了排查安全隱患”。
當記者詢問爲何深圳地鐵事故中查明具有安全隱患的螺栓完全更換,而北京相同型號相同配置的電梯之前卻仍在“照常”使用時,該負責人表示,“以公司發表的聲明爲準”,並無更多信息透露。
一個耐人尋味的細節是,深圳地鐵集團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在深圳地鐵發生扶梯事故後,奧的斯公司雖然口頭答應賠償但相關款項直到現在仍未落實,而在事故中被“鑑定無責”的深圳地鐵集團作爲業主單位只好先行墊付。
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張巨明說,去年深圳地鐵扶梯事故發生後,國家質檢總局,包括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專門下發文件要求奧的斯公司,同時也要求所有的北京市1.4萬部扶梯的使用和維保單位認真檢查,消除隱患。
令人遺憾的是,有關部門、維保單位沒有做到仔細的排查,仍然存在事故隱患,所以纔出現5日這樣的事故。
有關專家指出,如果奧的斯公司真正吸取深圳地鐵扶梯事故教訓,去年年底就應該在全國範圍內進行安全大排查,改進設計、消除隱患;如果企業的安全意識和社會責任更強一些,就不至於出現今日如此被動的局面。
暨南大學管理學院院長李從東認爲,電梯質量安全問題不只是“一家企業的事情”,如果不深刻吸取教訓,公共安全領域的類似悲劇還有可能發生。新華社記者周偉李志勇烏夢達
(據新華社廣州7月8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