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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河南省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法院在開展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調解工作中,始終恪守“工作做到家,責任負到底;保證案結事了,追求案結事好”的司法理念,積極爲當事人搭建寬容、諒解、理解的交流平臺,實現了零錯案、零超期、零矛盾激化、零違紀、零上訪的效果。
針對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調解工作的複雜性,溮河法院總結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調解工作方法。一是全程調解法。承辦人採取教育、引導、辨法析理等方式,全過程、全時段做工作,既主動保護刑事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又依法制止漫天要價現象的發生,確保調解工作合法合理高效開展。二是三級調解法。每一起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調解工作先由承辦人盡力做通,必要時庭長、主管院長直接同承辦人一道說和勸導。三是親情疏導法。有些故意傷害類輕傷案件,法官與雙方都進行溝通,使其求大同、存小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四是案例引導法。法官讓當事人瞭解類似案件的有關判決,權衡得失後主動接受調解。五是多元互動法。對一些當事人有委託代理人的案件進行調解時,承辦人主動與代理人溝通,商定最佳調解方案,與代理人一起做調解工作,這樣當事人更容易接受。
溮河法院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的調撤率每年都在93%以上,受害人的損失及時得到了賠償,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切實得到了維護,刑事審判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也實現了和諧統一。
(楊瑛陳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