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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外來打工男子在勞務市場被騙參與盜竊,發現被騙後禁不住引誘,主動組織盜竊。近日,天津鐵路運輸法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15000元。
2010年11月,來津務工的李某在本市雙口鎮勞務市場找活幹時,遇到一招工的王姓男子。王某自稱承包了某護欄安裝的工程,需要工人整理不平整的鋼板。幾天後,李某發現被騙盜竊。王某提出讓李某替他僱人盜竊,給工人的錢也由李某分配。李某決定效仿王某的方法,從中漁利。
同年12月15日,李某夥同他人到京滬高鐵工地,盜竊預埋鋼板480塊,價值10164元。18日,李某等人再次盜竊時被當場發現。李某逃離現場後,於2011年1月31日被捕。天津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後依法作出如上判決。(通訊員姚華王彧記者陳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