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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在大港至天津外環線的一條高壓天然氣管線附近,天津市燃氣集團所屬輸配分公司的負責人,指着現場一個土坑對記者說:由於一些單位和市民缺少應有的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把天然氣高壓管線上埋設的標誌樁給挖走了,這給全市安全供氣帶來了極大的隱患。
據瞭解,市燃氣集團所屬輸配分公司的負責人所講的標誌樁,是指埋設在天然氣高壓管線沿線以水泥爲材質,塗有黃色標記、橫斷面有15公分大小、總長1米多而露出地面約60公分左右的標誌樁。標誌樁上設有“燃氣管道、燃氣電話、管線樁號、管線走向、電子巡檢信息鈕”。設置標誌樁可以起到提示和警示作用。首先,巡線搶修人員可以對照標誌樁上的“電子巡檢信息鈕、管線走向、管線樁號”,迅速找準管線位置、明確走向並及時採取措施,從而贏得搶修時機,快速應急處置。其次,如涉及高壓管線區域施工,作業單位可以及時得到提示及聯繫方式,避開高壓管線,避免高壓管線被盲目挖傷、穿越碰傷,物探損傷造成的管線損壞現象,達到維護供氣安全的目的。目前,在大港至天津外環45公里、津港高壓、鹹水沽至寧河管線沿道路綠化帶、側石內、農田、河堤、灌木叢、水塘設置使用標誌樁,爲本市供氣安全起到了積極作用。
但是,到目前爲止,近半年以來,天然氣高壓管線上埋設的標誌樁被人爲搬移、擅自拆除共丟失35根,由此不僅給管理單位造成數千元的經濟損失,而且給全市供氣安全帶來了極大的安全隱患。
據有關燃氣專家分析,目前本市天然氣高壓管線分別爲8公斤/平方釐米至16公斤/平方釐米,如果天然氣管線被刨挖斷,後果不堪設想,如出現大跑氣爆燃就會造成更大的危害,爲了保護全市居民生命安全和確保全市安全供氣,必須引起注意。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和移動燃氣設施安全警示標誌。依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規定,擅自拆除和移動天然氣高壓管線上埋設的標誌樁屬於違法行爲。因此,保護高壓天然氣管道標誌樁問題應引起全市居民的高度重視。一定要保護好全市天然氣高壓管線上的標誌樁和天然氣高壓管線不受損害,以確保全市供氣安全,確保全市和諧穩定快速發展。(記者吳宏 通訊員高繼德 陳琴 姚斌久 古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