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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新報記者 張家民 本市寧河縣男子韓某夥同他人給自己的女友發匿名短信,謊稱她的妹妹遭綁架,並索要贖金,在此期間他還積極幫助女友處理“綁架問題”。結果,韓某落入了自己佈下的圈套。日前,南開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法院查明,2010年12月20日,韓某得知女友小玲的妹妹小安從原籍河南來天津,而女友並不知道此事,便私下將小安安排在北辰區一家旅館居住。同年12月22日至29日,韓某夥同朋友謝某,給女友小玲發送短信和小安的照片,謊稱小安已被綁架,向小玲索要贖金3萬元,之後二人又多次聯繫小玲,商定贖金爲5000元。與此同時,韓某多次向小玲謊稱,能夠幫助其解決問題,並假意湊贖金,並敦促其趕緊付款。2010年12月29日,小玲報警。警方於次日將韓某和謝某抓獲歸案。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韓某和謝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現金5000元未果,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二人未能得逞,依法屬犯罪未遂。兩名被告人當庭自願認罪。法院綜合考慮上述量刑情節,依法對兩名被告人酌情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