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 鄭阿姨從事月嫂工作已經3年多了,上個月她經人介紹和開發區一戶人家簽訂了服務一個月的合同,照顧剛出生的雙胞胎,直到孩子滿月爲止。一個月後,鄭阿姨準備離開時無意間發現屋子裏有個小型攝像頭。鄭阿姨心想,自己一整月都在這間屋子裏進出、休息,攝像頭肯定記錄了很多隱私的東西。但是僱主卻從沒有告訴過自己安攝像頭的事情,爲此鄭阿姨很氣憤,找到僱主要求其刪除錄像並向自己賠禮道歉。僱主王女士說,自己在家裏安裝攝像頭並不違法,攝像頭很早就安裝了,主要是爲了照看孩子,並不是監視月嫂的舉動。另外,家裏只有她和鄭阿姨兩個女人,自己的丈夫出差在外,因此鄭阿姨的隱私不會被其他人看到。鄭阿姨卻仍然堅持王女士將攝像頭內錄像刪除。
律師說法:
正陽律師事務所高用利律師表示,正如王女士所說,僱主在自己家裏安裝監控設備是被允許的。但是,如果該設備正好安裝在月嫂所住的房間內,作爲僱主就必須提前告知她,如果月嫂不同意,僱主就不能安裝或進行攝錄。否則是對月嫂隱私權的侵犯。王女士說,攝像頭是爲照看孩子而安裝的這種說法未免有些牽強,畢竟孩子和保姆鄭阿姨在一個屋子裏生活。鄭阿姨要求王女士刪除一個月來的攝像記錄是合理的,王女士因沒有提前告知鄭阿姨攝像頭一事已經侵犯了鄭阿姨的隱私權,因此她應當向鄭阿姨道歉。(記者張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