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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張蕾 通訊員甄瑱)男子單某多次在朝陽路、朝陽北路附近的餐館、快餐廳內,向用餐顧客下手偷竊財物。由於單某租住在附近,他給自己定下一個“規矩”:不在熟悉的餐廳下手。但一次單某在自己常去的一家餐廳用餐時,借酒勁忍不住對身邊客人動了手腳。心知壞事的單某事後逃回東北老家,但仍被警方擒獲。記者上午獲悉,單某已被朝陽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據單某供述,自今年3月至今,他利用中午用餐時段在朝陽路、朝陽北路周邊的餐館內作案達十餘起,現警方已覈實此類案件5起。單某交代,他租住在朝陽路附近,平時沒有固定收入。慢慢地他發現,每天中午,朝陽路附近的大小餐館內總是擠滿了顧客,於是便盯上了他們的隨身財物。因擔心作案後被熟人認出來,單某給自己定下了一個“規矩”:避開熟悉的餐館作案。
4月29日中午,他在一家餐館用餐,在酒精的作用下,單某一時忘記了自己定下的“規矩”,忍不住向旁邊的顧客下了手。 J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