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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7月10日訊(記者 何泉峯 通訊員 王俊超) 從煙臺市商務局獲悉,爲加強酒類流通管理,規範酒類流通秩序,全市已開展酒類流通領域整治工作。10月1日後,對未備案或者仍銷售無《酒類流通隨附單》酒類商品的經營者,依酒類流通管理辦法規定嚴肅處理。
煙臺市商務局市場運行與秩序科科長李秋忠告訴記者,本次專項整治工作,將開展以葡萄酒專項整治、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專項整治、酒水批發市場專項整治、娛樂場所專項整治爲重點的四大整治行動。
“整治工作主要以檢查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和隨附單爲切入點。”李秋忠說,隨附單會詳細記錄酒類商品自出廠到銷售終端全過程流通信息,可以防止假冒僞劣酒類商品流入市場,增加抓獲售假、製假者的機會。
今後市民到商店、餐飲企業等經營場所購買酒類商品時,應查看其是否明示煙臺市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同時可向商家索取所購酒類的隨附單單號,憑該單號撥打煙臺商務投訴服務電話12312或者登錄煙臺商務預報網站cif.mofcom.gov.cn/site/html/yantai的酒類流通管理欄目,對經營者相關備案信息進行查詢。另外,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或未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予以明示的,商務部門可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