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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7月9日上午,一位滿頭大汗的老大媽在兒子的陪同下,來到公安寶坻分局鈺華派出所,向民警講述了自己被騙的經歷。
清晨,張大媽在勸寶購物廣場附近遛彎,發現地上有條“黃金”項鍊。這時,從後面跑過來一位30歲出頭的婦女搶先撿了起來。張大媽眼見到手的便宜讓別人搶先奪了去,情急之下與之爭論。這時過來一名外地男子說他可以幫助調解,而且不參與分利。經調解,雙方商定“見面各佔一半”。由於張大媽的居住地點比較近,就把金項鍊給張大媽;但張大媽要用手上的戒指(價值1200元)作抵押,然後再回家拿800元現金給對方,張大媽琢磨按照現在市場的黃金價,自己有賺頭就答應了。張大媽回家拿錢時兒子詢問怎麼回事,張大媽把事情的經過講述了一遍,兒子覺得不對勁。母子倆出門尋找那一男一女時,發現他們早已不見了蹤影。於是,母子倆趕忙來到派出所報案。
經專業單位鑑定,這條項鍊並非黃金製品,只是一條染了色的鐵鏈。(記者孫毅通訊員朱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