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大港審判區深入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堅持和諧司法理念,結合審判實際,從七個方面不斷強化未成年被告人刑事審判工作。
一是調整充實審判力量,實現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專門合議庭。由副庭長擔任審判長,固定審判組,負責所有未成年被告人案件的審理。二是實行全部未成年人案件人民陪審員參審制度。邀請包括教師、街鎮幹部、司法所幹警在內的人民陪審員參審,當庭實施感化教育。三是對未成年被告人當寬則寬,加大非監禁刑適用力度,促進社會和諧。對未成年被告人案件,特別是在校學生、外來務工人員未成年人所犯輕傷害、尋釁滋事、盜竊等案件加大從輕、減輕力度。四是引入社會調查報告制度。與大港司法局聯合,對未成年被告人由戶籍地居委會、學校等單位、組織出具未成年被告人個人、家庭情況的社會調查報告,作爲量刑時的參考依據。五是實行未成年被告人心理干預機制。案件審理過程中,由取得心理諮詢師資格的法官對未成年被告人適時進行心理干預,幫助其正確面對刑事處罰,對其實施心理疏通和輔導,促其早日融入社會。六是建立適合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圓桌審判模式。淡化刑事審判的嚴肅性,緩解未成年被告人的緊張心理,營造平等、寬鬆的庭審氛圍,減少對未成年被告人心理的負面影響,以利於對其教育、感化。七是開展法制副校長講法制課活動。由庭長、副庭長擔任轄區六所中小學校法制副校長。各法制副校長結合自身工作實際與學校需求開展法制教育活動,爲數千名學生進行法律教育,提高學生法律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