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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7月12日訊 (記者 邵琳)就如同香菸盒上印着“吸菸有害健康”的警示語一樣,今後工業硫磺之類的化工原料也須在包裝上印上“嚴禁用於食品”之類的警示標識了。
12日,記者從市經信委獲悉,爲加強對食品非法添加行爲的源頭治理,我市已經要求所有生產非食用添加劑的化工企業在月底前在產品包裝加印警示標識。
根據工信部的公示,包括蘇丹紅、三聚氰胺在內的47種化工產品被列入“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名單”。據悉,7月底前,全市各縣區內相關的化工生產企業必須在其生產的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產品標籤和包裝上加印“嚴禁用於食品和飼料加工”等警示標識,並建立相關產品銷售臺賬,實行實名購銷制度,嚴禁向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銷售非食用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