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7月13日訊(通訊員 劉磊 蔣慧敏 記者 趙壁) 武某在火車上趁鄰座的旅客到站拿行李時,從他放在座位上的挎包中偷出錢包,並幫被盜旅客搬行李掩飾。7月12日,青島鐵路運輸法院以盜竊罪依法判處武某單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6月8日,武某乘坐從佳木斯開往煙臺的K1394次列車,途中認識了坐在身邊91號座的乘客柳某,兩人一路聊天。期間,柳某從挎包裏拿出錢包買東西時,錢包裏露出一摞百元大鈔,武某看在眼裏頓生歹意,決定找機會把錢包偷到手。
6月9日晚上,火車即將到達青島蘭村站時,旅客柳某起身開始收拾行李準備下車,因其有一件大的行李放在了車廂的另一頭,於是柳某將挎包放在了座位上去拿行李。這時車廂內旅客已經不多,武某瞅準這個時機從柳某的挎包中把錢包偷出來,放在了自己的褲兜裏,並將挎包恢復原樣。柳某拿行李回來後沒有發現丟失錢包,繼續坐下來等待火車靠站。爲了轉移柳某的注意力,武某開始與柳某聊天,並在火車停車時熱情地幫柳某拿行李,並送他下車。
就在將要出站時,柳某摸了摸挎包才發現錢包沒了,此時他所乘坐的火車已開出站臺,柳某迅速向車站派出所報警。而此時的武某已經抑制不住心中的喜悅,正在車廂的廁所裏翻看錢包,他將2800元現金裝入內褲口袋,隨後把錢包及銀行卡從馬桶中扔掉。當火車到達萊陽站時乘警找到了武某,心存僥倖的武某矢口否認盜竊,但當乘警從其內褲口袋中搜出被盜現金2800元時,武某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