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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劉傑)記者昨天獲悉,朝陽法院根據5月1日至6月底所受理並審結的所有醉駕案,調研出醉駕案呈現輕微交通事故比例高、學歷高等“六高”特徵。
自今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實施以來至6月底,朝陽法院共受理並審結醉酒駕車案件13件,定罪處罰13人,最高被判處拘役六個月、罰金人民幣5000元;最低被判處拘役二個月、罰金人民幣1000元。
根據這些案例,朝陽法院刑庭法官吳小軍和臧德勝總結出醉駕案的“六高”。
一是發生輕微交通事故比例高,13件案件中,多體現爲車輛追尾、剮蹭及碰撞護欄,有一起案件中有2人受傷;二是凌晨、夜晚發案比例高;三是酒精含量在100mg/100ml-200mg/100ml區域發案比例高;四是高學歷人員犯罪比例高,文化程度與守法自覺性、安全意識不成正比,其中高學歷人員犯罪比例近40%;五是判處實刑比例高達100%,13件案件中,13人分別被判處拘役二個月至拘役六個月的實刑並處罰金;六是結案效率高,13起醉酒駕車案件均適用“輕刑快審”程序審理,全部在10日以內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