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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普森案是美國加州最高法院對前美式橄欖球明星O·J·辛普森進行的刑事訴訟。該案中,辛普森被指控於1994年謀殺前妻妮克爾及其好友羅納德·高曼。在經歷了創紀錄的9個月馬拉松式審判後,辛普森被判無罪。
辛普森聘用了衆多知名律師辯護。洛杉磯縣自信該案證據確鑿,但律師科克倫說服陪審員相信DNA證據存在合理懷疑的部分(當時在審判中這是較新的技術),理由包括血樣證據被實驗室科學家及技術人員錯誤處理。辯護律師團還稱洛杉磯警察局有其他失職行爲。辛普森的名氣加之全程的電視轉播,使得全美國的注意力都被吸引到該案上來,因此辛普森案也被稱作“世紀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