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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中招辦獲悉,天津市初中畢業生今起填報志願。2011年,本市高中階段教育本市生源招生計劃爲8.55萬人,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之比約爲5:3。
今年,本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約5.45萬人,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3.1萬人(普通中專、職業高中2.6萬人,技工學校0.5萬人),其中“三、二分段”中職接高職本市生源招生計劃4465人,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招生計劃760人。此外,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驗班招生計劃爲550人。 (今晚報記者蔣娟實習生鄧楠)
各學校招生範圍
記者從市中招辦獲悉,考生在填報志願時,需要注意所選高中招生範圍,並滿足各類學校對學業考試、學業考查成績的要求。
根據規定,市內六區的市重點高中學校、區重點高中學校(除規定範圍內的學校外)、一般高中,只面向市內六區招生。市內六區以外區縣的高中學校,原則上只面向本區縣招生。規定範圍內的市內六區示範性高中學校,試行招收部分市內六區以外區縣應屆初中畢業生。五年制高職院校、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驗班和其他高級中等學校按招生簡章公佈的招生範圍招生。
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參加學業考試、學業考查並取得初中畢業資格後,才能參加各類高中學校招生錄取。報考市重點高中的考生,在市級考查(地理、生物、思想品德、歷史)4個科目中,至少有2個科目的成績達到“良好”標準,其他科目達到合格標準;區縣級考查科目的成績全部達到“合格”標準。報考其他普通高中學校和中職類學校的考生,市級考查和區縣級考查科目的成績達到“合格”標準。
成績相同比較6條件
本市各類高中校招生錄取時,如遇到考生升學成績相同的情況,將按照下面6個程序依次比較,最終確定錄取結果。
這6個程序是:是否現役軍人子女;是否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是否2010—2011學年度區縣級三好學生或區縣級優秀學生幹部;學業考試基礎學科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成績之和的高低,成績之和高者優先錄取;學業考試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的高低,成績之和高者優先錄取;志願順序的先後,志願順序靠前者優先錄取。
當考生成績相同時,按照以上順序依次比較,如果考生符合其中一個程序的規定則優先錄取,如情況相同,則繼續進行下一個程序的比對。
加分或優待二選一
根據規定,今年本市對應屆初中畢業生中的優秀生、優撫對象、歸僑子女等在升學中給予政策優待。符合升學加分條件,又符合升學優待條件的,由考生本人選擇,只能享受一項升學加分或升學優待。
本市給予初中升高中學生政策優待包括:
2010至2011學年度市級三好學生、市級優秀學生幹部,2010年評選出的“學雷鋒、樹美德、做新人”先進個人,在升學總成績中加5分。
烈士子女在升學時降20分錄取。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升學時降10分錄取。
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升學時降20分錄取。
各類高級中等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對現役軍人子女優先錄取。
凡持有駐外使領館出具的《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回國證明》在初中階段回國的初中生,參加我市統一組織的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子女、歸僑考生、臺灣省籍考生、少數民族考生、援藏或援疆人員在藏或在疆工作期間其子女、來津高層次留學人才其隨歸子女(在國外學習5年以上,回國後在3年內參加學業考試),在升學總成績中加5分。
往屆初中、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可申讀天津中職
中等職業學校在辦學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可實行註冊入學,符合條件的學生可以向中等職業學校申請註冊入學。
註冊入學的對象爲本市往屆初中、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外省市應往屆初中、高中畢業生。上述人員可以持本人戶口冊和初中、高中畢業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到願意就讀的本市中等職業學校報名。招生學校須根據錄取標準認真審查報名人員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確保準確無誤後,批准入學。
天津幼師今年起恢復招收本市應屆初中畢業生
記者從市教委獲悉,爲滿足學前教育發展需要,依附天津師大學前教育學院的天津幼兒師範學校今年起恢復招收本市應屆初中畢業生,今天開始專業面試。
天津幼兒師範學校今年計劃招收160人(男女兼收),今天起到18日舉行專業面試。有意從事學前教育的考生,可到天津師大學前教育學院(南開區雙峯道38號)參加專業面試,面試合格後再按中考成績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