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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福建南平。一年一度的“兩會”大幕開啓。
與往年不同,今年,法院執行工作從難點變熱點。歷經代表、委員審視的目光,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推出保障當事人處置執行財產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的舉措贏得了“加分”。代表直言,“有了執行四權,老百姓能切身感受執法的公正與溫暖。司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得以進一步彰顯”。
數字最有說服力。今年1至6月,作爲一度羣衆反映最爲強烈的涉執信訪問題,南平市兩級法院同比下降了63%。
知情,始於公開無“死角”
6月25日,星期六中午。一陣急促的鈴聲打破平靜,執行110舉報熱線在松溪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內響起。
“法官,有人要賣掉查封的設備!”情況危急。接到電話,執行幹警火速出動。
現場已是一片狼藉,機器被拆除後裝車待發。100多號工人羣情激憤,把車子圍得水泄不通。衝突一觸即發。法官衝上前去,大聲喝道:“設備已被法院依法查封,任何人擅自處分都是違法的……”
在執行法官耐心細緻地勸導下,收購廢鐵的老闆識趣地溜走了,設備被重新搬回了車間。圍觀羣衆中傳來勝利的吶喊,他們自發對執行幹警馳援報以掌聲。
這是南平法院推行執行110工作機制的一個片段。以往的執行中,執行信息披露渠道不暢廣受詬病。“由此導致一些當事人對執行程序、方法和效果不知情、不理解,自然也難以認同。”南平中院院長歐巖峯介紹說。
爲有效解決因情況告知不及時、不全面等問題,南平法院開啓了一場貫穿執行全程的公開風暴。從公開執行人員、公開執行過程、公開標的款分配、公開法律文書到告知執行風險、告知財產線索提供、告知執行情況、告知終結執行程序,以此充分保障當事人的執行知情權。
公開無“死角”。其直接效應不止於申請人,無形中對“老賴”也形成威懾。對於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的被執行人,南平法院通過強化曝光力度,在報紙、電視、互聯網等媒體上發佈“老賴”信息,在大型公共電子屏上曝光黑名單,採取如限制高消費令等措施,張開大網。他們還建立與公安、金融、工商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將執行信息和訴訟信息納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在貸款、辦理信用卡、承兌匯票等方面給予限制,使得“老賴”無處遁形。
參與,當親歷者和見證人
“我知道,法官對案件執行已盡最大努力。”儘管沒有執行到一分錢,但林殊對這樣的結局還是坦然面對。
一次車禍中,林殊的老父親被摩托車撞傷,最後不治身亡。他將肇事人吳文訴至法院要求賠償。
但執行卻屢屢碰壁。原來,吳文和妻子都是殘疾人,沒有固定收入,家裏有個兩歲的孩子需要撫養,生活極其困難。
邵武市人民法院執行幹警邀請林殊一起到銀行查詢吳文的賬戶,一起到吳文家裏調查他的勞動收入、生活狀況、履行能力等情況。看到吳文家徒四壁,林殊感到執行無望,認爲法院已窮盡了執行措施。他表示,這樣的情形下執行不能亦在情理之中。
涉及交通肇事、人身損害賠償等糾紛,法律關係複雜、矛盾對抗激烈,審理難,執行亦難。有鑑於此,南平法院對因執行款未執行到位、反映強烈或被執行人確無履行能力的案件,邀請申請執行人一起參與法院調查被執行人生活收入、履行能力等情況。通過親歷執行,使申請執行人瞭解法院已窮盡執行措施,進而取得他們的理解、支持與配合。
申請執行人蔘與執行,他們的積極性得到更多調動,紛紛協助法院共同查找被執行人及其財產。張建常年在外躲債,執行幹警束手無策。今年3月,張建現身後,被債權人何偉發現。何偉積極配合法院將張建控制,促使張建自動履行債務1.5萬餘元。據統計,今年以來,由當事人自己發現被執行人下落或財產而被南平法院執結的案件就有209件。
選擇,彰顯民意最大化
這是發生在光澤縣人民法院法官與申請人曾山間的一次對話:
法官:“目前根據我們查實的情況,當事人賬戶上僅有1000餘元存款,尚不夠執行標的額。是否立即凍結被執行人的賬戶,由您作決定。”
曾山:“凍結後,可能面臨哪些風險?”
法官:“被執行人賬戶上的資金不能流動。這1000元雖跑不了,但也不會有更多的錢存入其中。”
經過再三權衡,曾山最後表態可暫時不凍結賬戶。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數日後,不知情的債務人再次向該賬戶存入款項。法院執行幹警立即採取措施,凍結該賬戶,使得該案全額得以執結。對此,曾山非常滿意:“有了執行選擇權,我們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有了更大保障。”
據南平中院紀檢組組長、執行局局長江小明介紹,執行過程也體現當事人的處分權,要最大範圍體現其意志。爲此,南平法院在依法公平、便於實現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根據申請執行人對財產調查、控制、處置的時機和順序意見,儘可能地賦予並尊重當事人的選擇權。對於一些案件執行無進展的,申請執行人可以依照法律規定或根據實際情況,通過選擇決定換員執行或變更執行法院。
監督,第三隻眼看執行
“所有的執行重要環節都要讓當事人參與、讓百姓監督。盯着執行的‘眼睛’越多,執行權運行就越安全。”南平中院副院長葉德平分管南平中院執行工作多年,對加強執行監督感觸良多。
爲此,南平中院建立執行舉報查處、反饋制度,將監督電話寫入執行通知書告知當事人,每個工作日派專人進行信訪接待,對當事人反映的執行舉報逐一登記,並將調查情況、處理結果及時向舉報人反饋。爲確保執行工作廉潔、高效,南平中院紀檢監察部門還在執行局派駐專職監察員,直接對執行重點環節如財產查封、拍賣、執行款分配等事項進行監督。
在加強內部監督的同時,南平法院不斷強化外部監督,對重大複雜、社會關注度高的案件,邀請當地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陪審員、廉政監督員、執行聯絡員和基層組織幹部隨案監督執行。今年以來,南平法院共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陪審員、執行聯絡員等協助和監督執行案件多達230件。
(文中當事人均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