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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也能參保並領取養老金?
記者
昨日從
廣東
省社保局獲悉,惠及千萬廣東
農民
的新農保參保人員中混進了787名已經死去的冒領者,他們早在參保之前已經入土爲安,卻突然“醒來”領起了養老金(《廣州日報》7月15日)
新農保參保政策設計的初衷,就是爲了保障農民生存權益和生活福利權益。如果按照這個要義,只有符合條件的農村農民纔可按照相關保障機制享受養老金待遇。可這787個“死人蔘保”案例的出現,卻道出了一個讓人詫異的現實:既已“作古”,何來“養老”?
爲什麼會出現這樣的事情?最大原因就是活人作亂導致“死人蔘保”,比如報送參保對象時隨意填報,把死人信息當作活人用,騙取國家社保資金,中飽個人私囊,這其實就是發死人財的又一個令人憤怒的樣本。但是,之所以有人能作亂導演“死去活來”參保一幕,必然有其行爲發生的土壤和空間,這就提醒我們審視現實中新農保政策在執行時存在的疏漏。
其一,是審覈把關不嚴密,參保熱潮出現時,是自下而上一級一級申報審覈,但審覈往往依據單個職能部門的審覈,缺乏公安、民政、勞動保障以及基層組織等的纖細共享和相互覈對,結果導致個別人依靠魂靈施法進入參保庫中。其二,是信息公開不給力。對於參保對象的資格、基本信息資料往往是由基層組織少數人掌握上報,不能及時公開,沒有民意和監督的陽光跟進,出現騙保就不值得大驚小怪了。
此外,最關鍵的是責任不到位。基層對於參保上報、審覈把關責任、查處落實責任等等不到位,對有關責任條款宣傳不力,責任追究不嚴苛,對個別妄圖發死人財的人形不成震懾壓力。固化不了責任意識,自然就爲齷齪行爲的滋生提供了機會。如果審查時沒有責任意識,或者心存“即便是發現了大不了去掉就是了”的不負責任想法,那麼作古之人豈能不屢屢重返人間參保併爲他人獲益“造福”?
可見,各地要想制止這種畸形的“死人蔘保”發生,就必須從制度執行補漏方面發力。首先是做到參保資格審覈公開公平公正,要全面整合評估評價審覈資源,建立由勞動保障、公安、民政、基層村民自治組織等組成的聯合監督審覈平臺,將審覈對象的真實情況弄清楚,從根本上杜絕隱瞞真實信息出現“死人蔘保”現象。其次,引進民意監督平臺,將社保對象的資格審覈材料、名單、待遇等進行公開,並建立科學的投訴查處反饋機制,讓民意的陽光消除社保中的“貓膩”,讓類似的“死人蔘保”現象無所遁逃。
更關鍵的是,要建立健全新農保監管責任機制。對於社保對象的審覈責任、違規享用養老金承擔責任等作出具體的制度化規定,凡發現有類似“死人蔘保”等違規行爲的,一律實行行爲追責。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對審覈把關責任任進行嚴肅問責,同時對冒充死人享用養老金的對象進行退賠和承擔滯納金的責任追究。這樣那些不符合條件的對象自然就不敢輕易打靠“死人蔘保”獲益的主意了,“死去活來”參保也不會再成爲禍害新農保政策、削弱新農保惠民價值的魅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