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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7月15日電(記者衛敏麗白瀛)在15日舉行的中華慈善獎表彰大會上,民政部在公開徵求社會公衆意見的基礎上發佈了《中國慈善事業發展指導綱要(2011—2015年)》,明確了今後五年慈善事業發展目標。
根據《綱要》,到2015年,我國將基本形成制度完善、作用顯著、管理規範、健康有序的慈善事業發展格局。慈善事業在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推動社會文明進步方面的作用明顯增強。推動慈善事業逐步與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一致、與人民羣衆需要相適應。
據新華社北京7月15日電《綱要》明確,平等自願原則是加快發展慈善事業的基本原則之一。慈善捐助者自主實施捐贈行爲,自行決定捐贈的規模、方式和用途。禁止強捐、索捐、變相攤派等行爲。充分尊重受贈人的尊嚴和隱私。
公開透明原則是加快發展慈善事業的又一基本原則。《綱要》指出,慈善捐贈程序、善款善物的管理和使用方式、捐助效果評估等信息通過有效形式公開,接受政府部門的監管和社會監督。有關捐贈信息的公開,尊重捐贈人意願。
考慮到我國慈善事業發展的領域和區域差異較大,《綱要》還提出堅持鼓勵創新原則,鼓勵各地各領域結合實際,積極探索有效募集慈善資源、加強慈善捐助管理與監督、推動慈善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新機制、新方式。
此外,《綱要》明確指出,堅持依照法律法規支持慈善事業發展。政府推動制定並落實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法培育監管公益慈善組織、規範慈善行爲。公益慈善組織依法開展慈善募捐和資源調配等活動,充分發揮運作主體作用。
據新華社北京7月15日電《綱要》顯示,截至2010年底,在民政部門依法登記的各類社會組織數量由2005年底的31萬個增加到44萬個,其中基金會數量從975個增加到2200個,其中許多社會組織將慈善作爲服務宗旨。
此外,全國已建立3.1萬個經常性社會捐助工作站(點)和慈善超市,初步形成了多種類型、分工協作的社會捐贈網絡。公益慈善組織已成爲吸納就業、服務社會的重要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