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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武清區一名男子冒充貧困大學生,欺騙網友給其匯款。日前,經南開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1萬元。
2010年10月,張某分別編造自己是南開大學大三學生“李楓”和南開大學大一學生“易存”的虛假身份,與柳某(化名)進行QQ聊天。並用手機與柳某進行聯繫,從而騙取其信任。2010年12月至今年1月,張某多次以“易存”生活困難,無錢還債及被囚禁,急需用錢,“李楓”因盜竊被抓,在外地沒錢購買返程車票等編造的虛假事實,欺騙柳某通過銀行向其匯款7200元。所獲贓款被其全部揮霍。柳某發覺被騙後報警。今年2月張某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並將贓款全部退還給柳某。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張某無視國法,明知自己的行爲會發生公民財物受損等危害後果,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發生,實施了虛構事實,編造謊言騙取他人錢財的行爲。其行爲侵犯了公民的合法財產所有權,依法已構成詐騙罪。張某犯罪後能夠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所犯罪行,依法屬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