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前,河南省駐馬店市公路管理局超限超載檢測管理中心辦公室主任雷軍偉在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稱,超限超載檢測站人員多是靠罰款發工資。
超限站成“殘疾人”工資福利靠罰款
雷軍偉主任說,超限超載檢測站人員屬於“四不像”,既不屬於企業,也不屬於事業,更不屬於機關單位。他說,超限站人員都是靠罰款發工資。
雷主任說,駐馬店市總共有超限站11個,流動監測點有10多個,總共人員700多名,每人每月工資在1200元左右,這些人員如果罰不來錢,就無法拿到工資,這種情況在全省甚至全國超限站都是一個樣。
河南規模最大的超限站G107國道王崗超限超載檢測站書記郝紅偉就印證了雷軍偉主任的說法,他告訴記者,超限站的確靠罰款發工資,駐馬店市糾風辦人員曾經來該超限站檢查工作時得知這種情況後就說,超限站就相當於“殘疾人”,也表示理解他們難處。
郝紅偉書記介紹說,王崗超限站共有人員100多名,平均每人每月工資1000元左右,加上超限站水電及地皮租賃費等一些開支,平均每人每月開支達到3000元左右,該超限站每月罰款金額30多萬元,除了這些開支後,略有剩餘。“有些路段不好的超限站,幾十人每天只罰幾百元,剩餘這些錢剛好補給他們發工資”郝紅偉說。
據瞭解,截止到2006年,河南省共設置了132個固定超限超載檢測站,2009年4月份起,河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撤銷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站,涉及158個收費站,隨後,各地政府爲了解決這些收費站人員安置問題,又向河南省公路局申請設立一批超限超載檢測站,用來安置一部分收費站人員,另外加上一些閒散人員融入其中,導致了今天河南省各地超限超載檢測站人員數量龐雜,尾大不掉的尷尬局面。
“超限站設立的再多,違法車輛還是那麼多,超載車輛司機不賺錢是不會幹的,”一超限站負責人曾給記者舉例子稱,如果司機能賺500元,他們就罰款200元,如果罰款超出司機的利潤,那司機就不會超載了,這樣下去,他們就無法罰款發工資了,所以在罰款過程中是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執行。
違法者供養執法者導致公路“三亂”
據記者瞭解到,除河南新鄉、信陽部分超限站改制入編一些人員外,河南省其它超限站許多人員都在憂心忡忡,對未來生活表示擔心,一超限站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他們工資經常被拖欠,都是等罰來錢後再發工資。據瞭解,超限站罰款後上交到地方財政,在由地方財政返還到當地公路局,隨後,公路局再拿這些錢發工資,其中也包括一些入編的超限站人員工資,全是以罰代養。
河南省委常委、鄭州市委書記連維良曾怒斥超限站形同虛設,如同玩貓鼠遊戲。近年來,各地媒體先後曝光河南省超限檢測站以違規違紀之風盛行,公路三亂,,執法不嚴,執法不公,非法牟利,見款放行,以罰代卸,衝突事件層出不窮。
2007年6月有媒體曝光出河南許昌王莊超載超限檢測站22名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謀取私利,一年內收大肆收取20餘萬元好處費,最終被繩之以法。
2010年8月份河南新密王家窩超限站成了收費站,對於車輛少則超限30%,多則超限100%以上的超載現象,檢測站人員只是收取卸貨費和檢測費就放行事件被曝光。
2010年9月份有媒體曝光河南封丘縣橋北“超限站”存在的執法不嚴,對過往超載車輛只罰款不卸貨現象。
此外,還有近期開封黃河公路大橋超載車輛看人下罰單,交了罰款即成特權車,甚至可以逆行闖卡,站內工作人員熟視無睹也同樣遭到媒體曝光。
超限站以罰代卸亟待規範
據瞭解,我國道路運輸車輛超載超限現象嚴重,有的地區幾乎所有的貨運車輛都存在程度不同的超載超限行爲。超載超限帶來的一個直接後果,就是大量交通基礎設施毀壞、事故頻發,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得不到保障。
相關資料顯示,目前國內70%的道路安全事故是由車輛超載超限引發的,50%的羣死羣傷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與超載超限也有直接關係。雖然國家有關部門三令五申,名令禁止執法者濫用職權,非法查車,私設關卡,以罰代卸,但是面對媒體曝光,多數公路管理人員稱:如今站內開支全靠自給自足,如果不靠罰款,工資無法發放,我們將瀕臨倒閉寸步難行。
爲此,一些超限站我素我行,甚至鋌而走險,不顧紀檢部門嚴禁公路“三亂”的禁令,以罰代卸,深更半夜跑到公路上去“查”超載。
業內人士認爲,導致卸貨不到位,以罰代管主要原因是,超限檢測站究竟屬於事業單位還是閒散機構沒有一個明確界定,無論從財政還是從人員整合分配上,各地超限超載檢測站與當地各部門獨立分離,多數超限超載檢測站劃分到各市縣區域公路局管轄,部分縣區公路局對檢測站治理不夠嚴密,缺乏相關健全管理體制,才導致檢測站一盤散沙,濫用職權,超罰濫罰,執法不公,執法不嚴現象頻繁發生。
一些超限站的工作人員稱,如果政府該發的工資發到位,他們也會秉公執法,但必須工資和罰款脫鉤。一些羣衆呼籲,對超限站以罰代卸的情況應該嚴格施行追責制度,杜絕車輛瘋狂超載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