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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國家質檢總局發佈《關於受理蘆臺春酒等產品申報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的公告》(2011年第102號),依法受理了天津市質監局上報的“蘆臺春酒”地理標誌保護申請。這是繼去年本市靜海縣“臺頭西瓜”獲批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以來,質監局在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中取得的又一實質性進展。該公告將地理標誌產品名稱、保護範圍、生產技術規範予以公示。該公告的發佈,標誌着蘆臺春酒地理標誌保護申報工作進入了審批階段。
蘆臺春酒產於天津市寧河縣蘆臺鎮,起源於清朝初年的“德和酒店”,距今已有300多年曆史,屬傳統純糧固態發酵,是中國麩曲醬香型白酒的創始者,具有醬香突出、幽雅細膩、酒體醇厚、空杯留香之久的典型獨特的風味特徵,素有“無風香三裏,有風千里香”之說。蘆臺春酒曾榮獲中國首屆食品博覽會金獎、華北地區優質酒、連續多年被評爲天津市名優產品,農業名牌、天津市名牌,出口品牌,津門老字號等榮譽,具有悠久的歷史淵源和豐富的文化內涵。
作爲本市知名白酒品牌,“蘆臺春酒”有望成爲質監局組織申報的第七例地理標誌產品,爲區域經濟發展和企業騰飛發揮積極作用。目前,市質監局正在組織申報單位做好包括總局專家組現場評審會等各項準備工作,爭取該產品早日獲得地理標誌保護。(記者吳宏 通訊員穆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