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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7月19日,記者從天津旅行社工作會議上獲悉,由於未按時足額補繳質量保證金,本市7家旅行社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不得繼續經營旅遊業務。
這七家旅行社是:天津航聯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天津市富達旅行社;天津假日陽光國際旅行社;天津市康泰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天津市寶特旅行社有限公司;天津市大華旅行社有限公司;天津亮飛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是旅行社繳納、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管理、用於保障旅遊者權益的專用款項,用於賠償旅遊者由旅行社故意或過失,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質量標準而造成的經濟權益損失等。截至目前,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補繳工作已基本完成。經市、區(縣)級旅遊管理部門多次電話和書面催繳,這7家旅行社未按時足額補繳質量保證金。按照國務院頒佈的《旅行社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旅行社未在規定期限內向其質量保證金賬戶存入、增存、補足質量保證金或者提交相應的銀行擔保的,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從即日起,以上七家旅行社不得繼續經營旅遊業務。在吊銷公示期間,如出現旅遊糾紛或因繼續經營旅遊業務造成的後果,以上七家旅行社將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記者霍豔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