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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多教材出版商與教育部門一把手關係微妙
經過改革,目前我國中小學教材編寫已經實現了從“一綱一本”到“一綱多本”的轉變。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國家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單位、團體和個人編寫符合中小學用於課堂教學的教科書(含電子音像教材、圖冊)及必要的教學輔助資料。”
但教育部同時明確規定:“完成編寫的教材須經教材審定機構審定後才能在中小學使用。”據瞭解,每年年底教育部辦公廳都會向各省的教育廳發佈下一年度的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經過審定的教材纔有機會進入教育部制定的教材目錄,然後各地市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從教育部的用書目錄中選擇教材使用。
據教育部辦公廳下發的教基廳(2005)15號文規定,“教材的選用工作在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以地(市)爲單位進行。”
據一位教材商介紹,教材出版存在暴利,“通常一本教材的定價只有十幾元,刨除教材編寫、出版印刷等費用,給人感覺一本教材賺不了多少錢,但很多人都忽略了量的因素,你想想全國這麼多中小學生,每年的使用量有多大啊。”
按照教育部的規定,選用教材的實際權力在地(市)一級的教育行政部門手中。在暴利的誘惑和“一綱多本”背景下,各教材出版商紛紛“八仙過海各顯神通”,說服各地(市)使用自己的教材,以期爭取更大的市場份額。
據調查,諸多教材出版商和發行機構都與各地(市)的教育行政部門,尤其是一把手,保持着微妙關係,並使出各種手段進行公關。據《市場報》2007年的一則報道,僅2004年一年,全國就有40多個教育廳(局)長因爲教材問題落馬。
採訪中記者掌握了這樣一則事實,某教材出版商的發行人員得知,東北某地級市的教育局局長將被調離,遂準備公關新任局長,以期當地使用自己出版的教材,但有知情人告訴這位發行人員,“你別想了,現在不知道多少人都盯着呢,很多人都已經看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