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任芬)國資委昨天下發通知稱,爲加強對央企財務狀況的監管,要求央企從本月起上報所屬各級子企業財報。
國資委在通知中明確指出,從今年7月開始,各央企要在現有財務快報工作基礎上,將本集團所屬各級子企業全部納入財務快報監測範圍。同時要加強財務動態監測和預警分析,充分利用財務快報監測體系的指標數據,結合預算執行監控,對本企業的生產經營、財務狀況、運行質量、經營風險等方面情況進行深入分析,揭示運營特點,評估經營風險,剖析困難和問題,分析發展趨勢,提出政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