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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利用駕校訓練場逐步緩解駕考難的矛盾
“成都26.8萬人待考駕照”後續
●省內各級公安交警可利用駕校符合考試要求的汽車駕駛人科目二訓練場,作爲考試場地
●允許其他社會組織經批准參與投資建設機動車考試人駕駛場,或獨資、合資建設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場
26.8萬人待考,近7成卡在駕考科目二上,這就是目前成都駕校考試的現狀(華西都市報昨日報道)。目前,成都市只有白家和犀浦兩個駕照考試場地,考場資源嚴重不足。
昨日,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發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利用駕校符合考試要求的汽車駕駛人科目二訓練場作爲考試場,逐步緩解考試場地不能滿足考試量需求的矛盾。
舉措借訓練場當考場
《通知》規定,爲切實解決駕考人數積壓的難題,省內各級公安交警可利用駕校符合考試要求的汽車駕駛人科目二訓練場,作爲考試場地,並允許其他社會組織經批准參與投資建設機動車考試人駕駛場,或獨資、合資建設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場。
“交管部門可通過借用或租用駕校符合規範要求的汽車駕駛人科目二訓練場地,作爲汽車駕駛人科目二考試場實施考試。”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民警介紹,初審汽車駕駛人科目二訓練場作爲考試場的工作,由各市州交警支隊負責審覈,合格後可申請到省交警總隊,由總隊對考試場工作人員資質、考試場地、考試設備和考試車輛狀態進行審定,“審覈合格的,核發《四川省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場備案書》後方可使用,省交警總隊每3年對備案考試場進行審驗檢查”。
標準坡度標線有要求
《通知》對駕校汽車駕駛人科目二訓練場作爲考試場,提出了規範標準。
“訓練場改爲考場,應當有能滿足最大考試人數的候考大廳(休息室),及其相關的交通安全宣傳、便民服務等設施,並建立管理規程。”民警介紹,考試場至少要能滿足某一類汽車駕駛人科目二考試的需要,並設立主控室、考試室。
該標準對科目二的每一項考試內容都有詳細規定。以紅外線樁考爲例,標準規定考試場應當採取物理隔離,實現封閉考試,具有滿足考試車型考試項目所需的行駛區域;場內地面平坦,坡度小於1%,附着係數大於0.40;考場內必須有考試樁位、標線清晰醒目。
擔憂駕校顧慮成本高
昨日下午,華西都市報記者來到
位於城南繞城高速附近的一個訓練場。場內一些用來練習倒樁和移庫的標杆高矮不一,有的出現破損和傾斜。路面的坑窪和小面積積水隨處可見,地面標識也褪色嚴重,很多無法辨識。
類似的簡易訓練場,在成都市範圍內還有很多。
成都一家駕校負責人說:“爲考試要購置專業設備,舊場地的維護升級也需要大量資金,成本的提高是必然的。”該負責人還透露,他們原本準備在成都市三環外建立一個40畝左右的新訓練場,目前看來,參照新規定來建設,還是按照傳統訓練場建設,成了他們首要考慮的問題。
華西都市報記者李鑫實習記者熊浩然實習生溫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