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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7月19日訊(記者郭靜)近日,山東省衛生廳衛生監督所開展了游泳場所專項整治,檢查結果顯示,省城個別游泳場所池水不符合標準要求。
近日,省衛生廳衛生監督所對省直管單位部分游泳場所的水質進行了監督抽檢,檢測結果顯示,個別游泳場所的池水餘氯不符合標準要求。
“按照管理要求,游泳池水中游離餘氯濃度保持在0.3-0.5毫克/升,浸腳消毒池池水餘氯含量應保持5-10毫克/升。”省衛生監督所一位工作人員表示。
因此,市民前往游泳池游泳時,要選擇正規的游泳場所,注意場所醒目處是否懸掛衛生許可證。省衛生廳衛生監督所舉報投訴電話:
0531-8559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