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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18日晚,有市民向記者反映,一醉酒男子不顧同事勸阻,在開發區洞庭路芝麻街停車場,舉起石頭猛砸汽車,同時對汽車又踹又踢,引來路人陣陣驚呼。
18日晚9點,在開發區芝麻街的停車場上,一名光着膀子、身上散發着濃濃的酒味兒的男子圍着一輛轎車不停大罵,還不時用石塊砸車。不一會兒,只見這輛汽車後擋風玻璃已經被砸碎,車身也有好幾處被砸的坑坑窪窪。附近飯店的服務員小劉告訴記者,當時醉酒男子身旁有幾個同事一直在勸他,可他全然不聽,藉着酒勁越砸越起勁,嚇得不少食客和路人都繞道而行。後來聽砸車男子的同事說,是因爲在私企工作壓力大,老闆要求比較苛刻,醉酒男子纔拿公司的車出氣。原本有人想報警的,但一聽說人家砸的是自己單位的車,就沒再說什麼。
記者向公安部門反映此事,警方表示,醉酒男子在公共場所砸車的行爲,已經觸犯了相關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五條規定,醉酒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給予處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記者嚴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