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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房屋局部屋面滲漏,外檐脫落,道路破損、塌陷等受益範圍、責任人無法界定的;二是突發電梯故障、排水管道漏水等影響業主正常使用和住用安全的;三是經業主大會同意的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緊急維修項目。
本報訊(記者胡曉偉)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1.23億平方米房屋累計歸集、追繳維修資金127.8億元。如何有效、合理地使用維修資金是業主們普遍關心的問題,記者瞭解到,對於一些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無法正常使用但無法界定受益人時,業主們可以按照相關規定,申請應急解危專項資金。
據瞭解,根據《天津市房屋應急解危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物業項目發生以下三種情形之一時,可申請使用該項目的房屋應急解危專項資金:一是房屋局部屋面滲漏,外檐脫落,道路破損、塌陷等受益範圍、責任人無法界定的;二是突發電梯故障、排水管道漏水等影響業主正常使用和住用安全的;三是經業主大會同意的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緊急維修項目。
天津市房屋維修資金分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和應急解危專項資金。專項維修資金屬於建立維修資金的業主所有,專項用於商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比如說,屋頂、戶外牆面、樓梯間等共用部位,電梯、消防設施、下水管道等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都可以申請使用專項維修資金。應急解危專項資金是對專項維修資金的補充,是從全市專項維修資金統一管理產生的增值資金中結轉的資金,以物業項目爲單位立賬,用於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無法正常使用、危及人身安全或者無法界定受益人等緊急情況時的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