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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工作前要先承諾,幹不好得上報紙、電視作檢討,再幹不好就降職、免職;在今年夏季的羣衆評議中,濱海經濟區服務局一名副局長被免職,縣交警大隊長被降職
本報訊記者翟新羣費靈雨報道“高山,一年內連續兩次評議不滿意率超過5%,免去其濱海經濟區服務局副局長職務;交警大隊大隊長張森,不滿意率超過10%,由正職降爲副職。 ”這是7月18日綏中縣在當地報紙上發佈的今年第二季度全縣整治經濟發展環境民主評議結果的通報內容。高山和張森也成爲綏中縣實行由企業法人對涉企服務部門進行評議以來首個被免職、降職的幹部。
綏中縣委認爲,發展的關鍵在人。他們出臺了一系列措施,獎勵幹部努力幹事、幹成事。對不願幹事或沒有能力幹事的幹部,堅決予以調整。 2009年底,爲兌現招商引資獎懲政策,綏中對62名幹部進行了調整。 2010年底,縣委、縣政府明確要求到2011年末,鄉鎮必須有至少兩個投資規模5000萬元以上的項目建成投產,縣直部門必須有至少一個投資規模5000萬元以上的項目建成投產;如果完不成,鄉鎮或縣直部門主要領導將被撤職;年中,鄉鎮和縣直部門必須有一個項目開工,否則將在媒體上公開檢討。 7月11日,沒按時完成任務的綏中縣27個鄉鎮和縣直部門的主要領導在當地媒體公開作了檢討。
創建全國最優軟環境是綏中縣孜孜以求的目標。去年6月,綏中縣出臺了由企業法人代表對政府職能部門進行背靠背、不記名投票評議的服務監督方式,不滿意率達10%、20%、30%的將分別被通報批評及在媒體公開檢討、降職、免職。今年初,他們對評議方案進行調整,評議次數由1年兩次變爲1年4次;不僅評議中層領導及關鍵崗位幹部,還把縣委、縣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和檢、法兩院領導納入評議對象;受處理的不滿意率門檻降低到原來的一半,一年內兩次不滿意率達到5%就直接免職。
可貴的是,綏中執行規定從來就不是雷聲大、雨點小,無論是誰,只要“觸線”就堅決處理。 “如果說了不兌現,綏中的事業將一事無成。綏中當前處在發展的關鍵時期,必須採取超常的措施,才能實現跨越發展。 ”縣委書記田樹槐說。
“沒幹之前就要公開作承諾,幹不好得上報紙、電視作檢討,再幹不好就降職、免職,綏中的幹部真不好當。 ”這是今日綏中幹部的共同感覺,“不過我們只對事、不對人;只認賢、不唯親,以政績論英雄,是充分調動廣大幹部積極性的好辦法,我們接受縣裏的決定。 ”
綏中也因此出現了持續高速發展的良好態勢。從兩年半前的荒蕪海灘,到今天280多個項目入駐、150多家企業開工建設,成爲全省首個擴權強縣試點縣、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國家級數字技術特色產業基地,綏中縣正信心百倍地向全國百強縣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