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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濟南7月21日電(記者劉夢瑤)“省內各市一般診療費收費標準不得超過10元/人次,一般診療費新農合基金支付比例不低於80%。”日前,山東省物價局會同省衛生廳、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下發通知,就山東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一般診療費標準作了明確規定。
????規定明確指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現有的掛號費、診查費、注射費(含靜脈輸液費,不含藥品費)以及藥事服務成本合併爲一般診療費。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人員,在由政府舉辦的已實施基本藥物制度、開展基本醫保門診統籌的鄉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診時,執行一般診療費政策。
????山東省要求,各市一般診療費收費標準不得超過10元/人次,具體標準將由物價局會同市衛生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當地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基金和新農合基金支付比例確定。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定點基層醫療機構發生的一般診療費,按項目付費的地方,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不低於80%;基金支付比例較低的地方,一般診療費標準也將從低覈定,最終個人支付部分不得超過2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