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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日,家住遠洋裏的鄭女士給本報打來熱線電話表示,作爲公園免費開放的直接受益者,市民在進行遊園活動的同時,也應該維護公園的環境衛生,愛護園內的公共設施,但個別市民太沒素質,行爲着實讓人心寒。
勸阻:常遭遊客謾罵
“公園現在變成這樣,和管理者有關係,但也不排除個別市民素質不高。”提到河濱公園的“亂象”,家住遠洋裏的鄭女士如是說道。她告訴記者,公園實行半封閉管理開始僱傭保安之初,保安和公園管理人員都曾對到公園遛狗、自行車進園等不文明行爲進行阻止,有人聽後馬上改正,但還有一部分市民非但不聽勸,還對保安人員大聲謾罵,甚至揚言放狗咬人。“曾經,有一名保安因爲阻止遊客騎車進園,還遭到了對方的毆打。”旁邊一市民告訴記者,“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人先進園,然後由同伴從圍欄把狗遞進園內,保安也無可奈何。
設施:大多破壞丟失
提到公園內的公共設施,塘沽公園管理所左所長一肚子“苦水”。“我們2004年在園內安裝了100多盞射燈,結果被人破壞和偷盜了一半多,後來不得不將所有射燈拆除。”還有南園,作爲華北地區唯一一個最大最全的木結構南方園林,理應受到更多愛護和保護的“園寶”,也不能逃脫市民的“毒手”。“南園的門被人踹壞了,就連內部的玻璃也幾乎全被砸碎了。”此外,孤島上原來的噴泉、樹林間的休閒座椅、公廁、划船收費亭的玻璃等均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壞。
動物:經常被人殘害
人們經常嘆息塘沽動物園裏的動物越來越少,和以前根本沒法比,負責動物園管理的夏所長感觸更多。每天和那些小動物們打交道,夏所長對它們像對自己的孩子一樣疼愛,但他不得不時常接受殘酷的打擊——動物遭黑心市民殘害。
去年春節前後,就有5只鹿慘遭市民黑手,有的被人用刀劃傷失血死亡,有的因驚慌撞死。在它們慘遭毒手之後不久,又有一隻小羊羔被人殘忍地捅了7刀。據夏所長介紹,殘害小動物的事情一般都發生在週末的晚上十一二點左右,由於公園是24小時免費開放的,雖然公園內有值班人員,但也很難防止這類事情發生,他們也曾多次向公安部門報案,但一直沒有結果。
釣魚:破壞湖裏生態
河濱公園門口的“遊客須知”和湖邊的提示牌都明確提示市民不能在公園內垂釣,但公園內還是長期有人釣魚,冬天結冰時甚至鑿冰而釣。據周邊市民介紹,公園內每天都有十多個垂釣愛好者,早上5點多就趕到公園釣魚,“有人釣到過20多斤重的大草魚”,甚至曾經還看見有人張網捕撈。
“之前公園釣魚需要買‘魚票’,後來免費之後禁止垂釣,但垂釣者仍然我行我素。”公園管理者對此也曾幾經勸阻,但根本毫無效果,左所長對此也表示十分無奈。他告訴記者,爲了保持湖內的生態平衡,他們每年都會定期向湖裏投放大量魚苗,以草魚居多,但等小魚苗剛剛長大不久,就有很多成了別人的“盤中餐”,更主要的是,因爲垂釣者的一己之好,導致湖內的生態平衡遭到破壞。“現在湖內水草叢生,就和大量魚被釣走,破壞了生態平衡有很大關係”,左所長無奈地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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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開始實行的《天津市公園條例》對遊客的不文明行爲做出了明確規定:
亂扔雜物:罰款50元
亂塗亂畫或者亂扔果皮紙屑的,應當即時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元罰款。損毀公園花草樹木的,應當即時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0元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予以賠償。損毀公園設施、設備的,應當即時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元罰款。
傾倒垃圾:罰款500元
向公園內傾倒生活廢棄物、堆放雜物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500元罰款,其中單位違反此項規定的,處2000元罰款。
園內燒烤:罰款200元
公園內營火、燒烤或宿營的,應當即時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散發傳單:最高罰2000元
在公園內散發宣傳品、兜售物品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並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傷害動物:最高罰200元
違反本條例規定,恐嚇、傷害公園內動物或者從事其他影響公園園容和遊覽秩序的行爲的,應當即時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