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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芬奇傢俱公司因客戶拖欠貨款將其訴至法院,客戶則以達芬奇傢俱公司欺詐消費者爲由提出反訴。記者22日從北京市東城區法院獲悉,當事雙方均撤回起訴,法院裁定準許雙方撤訴。
據法院介紹,北京達芬奇傢俱公司訴稱,2009年,唐某在其店面訂購170餘萬元的傢俱,並支付定金及首付款共計50萬元,尚有貨款未支付。此後,北京達芬奇傢俱公司向唐某交付了價值約220餘萬元的傢俱及窗簾。此外,唐某以試用爲理由,向該店借用價值108餘萬元的傢俱,未支付相關費用。由於唐某拒絕支付上述費用,北京達芬奇傢俱公司自唐某處取回總價值約爲170餘萬元的傢俱,隨後將唐某訴至東城法院,要求其支付各類款項共計80餘萬元。
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唐某提起反訴,認爲北京達芬奇傢俱公司違約,且欺詐消費者,要求北京達芬奇傢俱有限公司雙倍返還其定金。
7月20日、21日,唐某和北京達芬奇傢俱公司分別向法院申請撤回起訴,東城法院分別在申請當日作出准許撤訴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