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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和共青團中央聯合下發了《關於命名錶彰法院系統2009-2010年度全國青年文明號的決定》,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被命名爲“全國青年文明號”,成爲受到全國表彰的13個青年集體之一。近日,本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出通知,號召全市各級法院尤其是青年集體和廣大青年,要向受到表彰的法院系統全國青年文明號集體學習。
近年來,市法院系統把開展創建青年文明號活動作爲加強人民法院隊伍建設的有效措施,與各級共青團組織緊密配合,深入開展了豐富多彩、紮實有效的青年文明號創建活動,先後涌現出一大批愛崗敬業、誠實守信、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司法爲民、奉獻社會的青年集體。自2004年開展創建青年文明號活動以來,本市法院系統共有4個青年集體被命名爲法院系統全國青年文明號,14個青年集體被命名爲法院系統天津市青年文明號。
市高院要求,全市各級人民法院尤其是青年集體和廣大青年,要向受到表彰的法院系統全國青年文明號集體學習。學習他們崇高的職業理想;堅持“三個至上”的堅定信念;誠實守信、淡泊名利、甘於奉獻的高尚情操;清正廉潔、求真務實、腳踏實地的工作作風,並以青年文明號集體爲榜樣,對照先進找差距,努力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建功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