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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劉英潮實習生李陽)食品安全問題爲全社會普遍關注,但“食品過期是難免的”這樣口不擇言的解釋,也讓個別商家付出了代價。近日,本報“消費直通車”今晚3·15熱線接到市民投訴,記者經過與商家溝通,不僅爲消費者挽回了損失,也促使商家及時處理了過期食品。
日前,家住武清區的市民李大爺在京津公路附近的一家大型超市買了五連包的共10包“上好佳”薯片。回到家幾天後,他無意中才看到的薯片的外包裝顯示已過保質期近3個月,而小孫女已經吃下了4包薯片了。老人氣憤地拿着剩餘的薯片和購物憑證趕到超市投訴,一名年輕的工作人員接待他時竟然漠然地辯解說“食品過期是難免的”,“人幹活難免出錯,特別是眼神不好的上歲數員工看不清包裝上的過期日期”。這種不負責任的言行激怒了老人,他向本報“消費直通車”今晚3·15熱線求助。
記者接到投訴後立即與超市覈實情況。該超市商品部和售後部承認內部管理工作有誤,並及時向老人當面道歉,還給予十倍賠償,並報銷消費者往返路費。同時超市還開展了對過期食品全面清查的整頓工作,將過期食品全部下架處理。超市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過期食品上架銷售是“個案”,加強內部管理絕對是可以避免的,感謝並歡迎消費者和媒體繼續監督他們,並把食品安全工作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