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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今年63歲的肖大娘5年前購買了恆安標準人壽保險公司金額爲6萬元的保險,保單昨天到期。昨天下午,她到恆安標準人壽天津客服部辦理終止合同、取回全部保險價值金的手續。在提交所有手續後,肖大娘換來的是一張沒有加蓋任何印章的“退保申請表”,因爲涉及退錢,肖大娘一家人心裏都很不踏實。
昨天17:15,記者在恆安標準人壽天津客服部看到了肖大娘手中的“恆安標準領創未來積累式分紅保險(B款)退保申請表”,在“申請表”上打印着退保說明等文字,但沒有加蓋任何印章。肖大娘說:“工作人員說,錢在5個工作日內才轉賬,我同意了。在我交了保單等全部憑證後,工作人員僅給了我一張打印的‘退保申請表’,表上沒有該保險公司的印章和相關經辦人的簽字。回家後,我和老伴越想越嘀咕,一旦款項沒如期到賬,光憑這張沒有印章和簽名的‘白條’,真不知該如何是好。我們當即再次來到客戶服務部,要求其加蓋帶有該公司名的印章或出具能證明該單是其所開具的證明。一名自稱客服部姓李的負責人說,按照公司規定,他不能也沒有權限給投保戶蓋帶有該公司名稱的印章和證明,只能蓋寫着‘天津客服部2011.7.22受理日章’的章。這個‘受理日章’也沒有公司名字,且退保申請表上也沒有寫明全部錢款到賬的具體日期,讓人不放心。我們覺得,恆安標準人壽保險公司在退保程序及用章制度上存在漏洞。”對於肖大娘的質疑,記者在出示記者證後試圖與該公司有關負責人覈實情況,但該客服部的工作人員稱,不能接受採訪,負責接待的宣傳部門人員也已下班,並拒絕透露宣傳部門人員的聯繫電話。
爲了證明此“退保申請表”是該客服部出具,肖大娘只得報警向民警求助。最後,在民警和記者的提議下,該客服部的工作人員向肖大娘提交了原“保險單”和“保險費憑證”的複印件作爲憑證。而後,肖大娘在民警的幫助下撥打了恆安標準人壽的客服電話,覈實了該保單的受理情況,並確認保單的“合計退保價值”全款可在7月29日前轉到肖大娘的賬戶裏。(記者郭子斌實習生李曾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