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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北京市將啓動醫保付費制度改革,開始按病種付費,6家醫院成爲首批試點醫院,108個常見病組列入按病種付費項目。北京市也成爲國內首個啓動醫保付費改革的城市。
醫改的目標是實現老百姓病有所醫,然而新醫改的進展與民衆期待仍有較大差距。如今,北京成爲全國首個啓動按病種收費,並且採用醫保付費改革的城市,民衆對這一改革寄予厚望,期待其成爲劈開醫改頑疾的利器。
按病種付費的醫療模式,用通俗的話講就是同病同價。這種付費方法,一方面可以對醫保基金的花費進行控制,另一方面也是對醫療質量的一種控制,最終導向是促使醫療機構合理用藥。
這一制度設計的初衷是有效控制醫療費用,防止過度醫療,對當前國內各大醫院存在的以藥養醫弊病有相當的針對性。如果能夠按病種就醫,有了明晰的標準,自然就會“小病小治”“看病下藥”,有效堵住多開藥、多檢查、大處方等過度醫療的口子。
雖然這一制度目的非常好,但漏洞依然存在,仍須防止好經被念歪。
例如,按病種付費實施中,要根據疾病診斷、治療方式、病症嚴重程度等來對患者進行分類,根據分類確定每個病組的收費標準,並參照上一年度社會平均醫療費用定價。那麼此種分類標準究竟由誰來制定,由誰來監督,有沒有除醫療系統單位以外的第三方參與其中?是否可以實施類似於聽證會制度的方式,召集患者、醫生、醫藥領域專家等利益攸關方代表共同草擬出分類的標準,讓每一方主體都有權發言,而非一言堂式的分類定價機制。
此外,“同病同價”的“同”字上也大有文章可做。比如,單純爲了追求控制收費,可能會導致醫療服務質量的下降,發生以“質量換費用”的情形。譬如,孕前檢查時可能爲了節省費用而將四維彩超換爲普通彩超等。
要想“同病同價”的經不被念歪,讓改革的努力不致異化,首先應該強化制定按病種收費體系的實施細則,讓醫院無空子可鑽,自覺學會“做減法”,控制診療成本。同時,政府和社保部門也要在財政上給予必要支持,保障醫務工作者的權益,讓其工作有與之相稱的回報,這樣才能維繫基層改革的積極性。
摘編自《新華每日電訊》7月22日文/劉晶瑤